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第二节 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第二节 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 第二十条 海关比照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作出是否准予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