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2003年) 第三章 进出口管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200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进出口管理 第十五条 联网企业之间或联网企业与非联网企业之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凭身份认证卡、电子账册或《登记手册》按规定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