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九条 企业申请设立物流中心,由主管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