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七章 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七章 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后,发生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资产重组等情形,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缴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的,应当以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