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对需运抵出境地后才能确定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原定的运输工具名称、航班(次)、提单号发生变化的,可以在出境地补录或者修改相关数据,办理出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