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海关应当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示企业下列信用信息:
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
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其他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海关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5年。
海关应当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方式。
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
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其他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海关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5年。
海关应当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