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百四十条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