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程序规则

除双方另有约定,仲裁庭应遵守本章附件9—1(仲裁庭程序规则)规定的程序规则。仲裁庭经与双方协商,可采用与附件9—1(仲裁庭程序规则)不冲突的附加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