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各方对仲裁的同意

各方同意依据本章将一项诉请按本节的规定提交仲裁。

根据第一款做出的同意以及根据本节将诉请提交仲裁应已符合: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公约》第二章“中心管辖权”以及《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附加便利规则》关于争端双方书面同意的规定;以及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二条关于“书面协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