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 第三章 律师的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律师的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法律顾问处可以指派律师到外地进行业务活动,当地法律顾问处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