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为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律师工作的开展,增进国内外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建立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组织章程由律师协会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