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第十五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十七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二十一条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二十五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第二十七条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