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七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按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有关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