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七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采用审慎会计制度,并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