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单位向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资格证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外经贸部核准其从事外派劳务培训业务的文件(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培训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2)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