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 单位出现下列情况,将受到撤销《资格证书》的处罚: 因违反《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而被处以撤销外派劳务培训资格行政处罚的; 其他违反《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而应受到撤销《资格证书》处罚的。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