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领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领 第九条 《资格证书》须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出租或转让。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