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境内外国人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可以邀请中国宗教教职人员按宗教习惯为其举行洗礼、婚礼、葬礼和道场、法会等宗教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