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节 审计证据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九十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节 审计证据 第九十条 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事项中选取下列特定项目进行审查: 大额或者重要项目; 数量或者金额符合设定标准的项目; 其他特定项目。 选取部分特定项目进行审查的结果,不能用于推断整个审计事项。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