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审计组组长应当从下列方面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将具体审计事项和审计措施等信息告知审计组成员,并与其讨论;

检查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评估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给予审计组成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