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五章 审计报告 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 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原因和审计报告的使用对象,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如实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一百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