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5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换法律资料 第二十九条 外交或者领事代表机关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 认证的免除 第三十一条 官方文书的证明效力 第三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