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零四条 被告人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适用于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