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九十九条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第九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