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 第三章 伦理审查 第十七条 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伦理审查 第十七条 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 会议审查应提前向委员递送审查文件,为委员预审留有充足时间。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