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是指对东北振兴和本省区发展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的规划研究、工程实施方案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等。主要包括: 第七条 本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前期工作总费用的60%,同一年度同一省(区)补助标准应一致。对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交办的重大项目,各省(区)可以在本省(区)年度切…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