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198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198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业余电台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为了试验收发信设备、进行技术探讨、通信训练和比赛而设立的电台。只设收信设备者为业余收信台。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