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世界技能大赛期间,可以学习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组织方式和备战下一届世界技能大赛需要为目的,组织出国观摩团进行观摩。
观摩团应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外事规定进行管理。
观摩团由保障服务组负责组团,组团方案商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拟定,按外事规定报批。
观摩团组成人员一般应是世界技能大赛我国参赛项目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研究人员,新闻媒体记者,集训基地负责人和集训基地所在地及行业有关管理人员,从事竞赛管理、技术支持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