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七章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组团与参赛 第二十三条 组团出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应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外事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组团参赛方案由秘书处根据参赛需要商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拟定,按外事规定报批。 第二十五条 出国参赛团应按外事规定确定团长、副团长,负责在国外参赛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出国参赛团应根据外事规定和世界技能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确定领队。担任领队工作的人员应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熟悉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规则,有参加国内、国际大赛经验… 第二十七条 可根据参赛和培训需要,应邀参加区域、国家、地区组织的国际技能竞赛。组团工作依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世界技能大赛期间,可以学习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组织方式和备战下一届世界技能大赛需要为目的,组织出国观摩团进行观摩。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