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海图以及界址点坐标;

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