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9.4.9

9.4.9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4.1条第(九)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分阶段及时披露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者终止重整、和解程序等重整事项的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停牌与复牌应当遵守本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