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2003年)
任何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算20个月的期限在2003年2月1日当日或者之后届满,并且申请人届时尚未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均适用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 三网融合推广方案(2015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工作机制的意见(2021年)
-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