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
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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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8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2007年)
-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 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年)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