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相关直属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 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1991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2022年)
-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
-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辛亥革命博物馆湖南省花炮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