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2015年)
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
-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
- 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08年)
-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