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管理和运行规则(2019年)
A章
总则
第60.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飞行模拟训练设备合格证管理,对飞行模拟训练设备进行鉴定和持续监督检查,加强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确保航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第60.3条
适用范围
为满足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规定的训练、检查、考试和获取飞行经历要求所使用的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的合格证管理,以及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的鉴定和运行,适用本规则。
第60.5条
定义和术语
本规则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在附录A中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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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公告2011年第5号(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2015年)
-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公安部关于携带、藏匿淫秽VCD是否属于传播淫秽物品问题的批复(1998年)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组委会的函(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