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部署要求,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联合印发如下意见。
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二、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推动构建长江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全流域、跨区域的执法司法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增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
三、
坚持依法推进、务实高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准确适用刑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强化执法司法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协作质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法治合力。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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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2012年)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19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19年)
-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7年)
- 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