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三条
操作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有效防范操作风险,降低损失,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力,为业务稳健运营提供保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9年)
- 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15年)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