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89号(202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 389 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45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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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
- 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林草局乡村振兴局供销总社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年)
- 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2000年)
-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铝业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铝业公司成员单位名单(2001年)
-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