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89号(202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 389 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45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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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的决定(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2015年)
- 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
-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