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89号(202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 389 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45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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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年)
-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2023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2024年)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
-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意见(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