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015年)
一、 总则
(一)
安全设施目录适用范围。
1.
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
2.
矿山采矿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适用本目录。与煤共(伴)生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还应满足煤矿相关的规程和规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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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亳州市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3年5月1日)
-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游乐园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4年)
-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