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针对通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行为,规范通用航空安全保卫(以下简称安保)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通用航空器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在境内开展的除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之外的通用航空活动,以及与上述通用航空活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通用航空安保工作以放管结合、促进发展为原则,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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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2000年)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
- 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