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水果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境外输入的新鲜水果及茄科蔬菜中的番茄、茄子、辣椒的检疫。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境水果的检疫审批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水果的检疫和监管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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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3年)
-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2014年)
-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补充议定书(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