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
《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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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11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11年)
-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2011年)
- 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998年)
- 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2005年)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