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
《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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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11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11年)
-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2011年)
- 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2004年)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1年)
-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6年)
-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