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7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主要指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以及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项目类型和支持范围可视情况作必要调整。各地要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要求,及时提出本地区年度项目投资需求,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各项要求。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本专项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全部为约束性任务。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方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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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1999年)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 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2008年)
-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2006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七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