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实施的检查、调查、取证、处置等行为。
境外生产现场的检查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药品检查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相关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的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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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14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200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2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2013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2008年)
- 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