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00年)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李鹏委员长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主要任务的安排也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要继续加强监督工作,注重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自觉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继续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推动对外关系的健康发展。要不断加强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0年)
-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0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函(2016年)
- 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2011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
-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