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
-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年)
-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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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2001年)
-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
- 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