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一、 分类目的
为科学界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范围,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中有关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要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 分类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规定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范围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主要以《“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界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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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2021年)
-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