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疫苗临床试验的管理,提高疫苗临床试验的质量,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疫苗临床试验,旨在为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实施和质量管理提供指导,保障疫苗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疫苗临床试验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应遵循本指导原则,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职责要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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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89号(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22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YYYY年MM月)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