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在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中负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定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风险治理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电网安全风险。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 商务部关于修改《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年)
-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6年)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0年)